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