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