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 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