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