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