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