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