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 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