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