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