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 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 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 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 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 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 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 尽诋以不道以 上。廷尉及中都 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 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