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