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 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 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 卧,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年 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 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 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 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 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