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 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