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