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 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