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 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 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 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 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 死无所恨。何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