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 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 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