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