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 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