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 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 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 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