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 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 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 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