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