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 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 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 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