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 年三十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,年 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 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 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 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 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 所能复之 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 广志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 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 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