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