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