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