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