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悦。 於是行督责益严,税民深 者为明吏。二世曰 :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”刑 者相半於道,而死人日 成积於市。杀人众者为 忠臣。二世 曰:“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