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