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