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 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 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