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 禁暴而率善人也。 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 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 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