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