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 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 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