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