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 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 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