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稷,利百 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 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