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 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 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 陵侯安为 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 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 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 侯良前薨,无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