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