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