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