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