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