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 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