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