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七月,戍卒陈 胜等反故 荆地,为“张楚”。胜自立为 楚王,居陈,遣诸将徇地。山东郡县 少年苦秦吏,皆杀其守尉令丞反, 以应陈涉,相立为侯王,合从西乡,名为伐秦,不可胜数也。谒者使东方来,以反者闻二 世。二世怒,下吏。 後使者至,上问,对曰:“群盗,郡守 尉方逐捕,今尽得,不 足忧。”上 悦。武臣自立 为赵王,魏咎为魏王,田儋为齐王。沛公起沛。项梁举兵会稽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