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 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 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 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