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